泸县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实施办法
古蔺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泸州市江阳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实施细则
叙永县住房保障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关于申请入住第十七批公共租赁住房的通告
纳溪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合江县符阳街道2022年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工作方案
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州市龙马潭区公租房保障实施细则》的通知。
第一条 为完善我市住房保障制度,进一步做好公租房保 障,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1 号),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自然资 源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发展公租房的意见》(建保〔2019〕55号)
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包括城镇低收入(含最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和新就业无房职工、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具体分配实施由各区县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负责,申请条件也由各区县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以各区县制定的年度分配方案为准。
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召开全省住房保障工作会。会议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通报了2022年工作情况,安排部署了2023年重点工作。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樊晟出席会议并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