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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征集 《泸州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通告
根据国家、省最新工作要求,为有效防范房地产市场风险,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管理,我局修订形成了《泸州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建议,征集时间为30日,从2024年5月31日至2024年6月29日,欢迎社会各界对《泸州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征求意见稿)》提出修改建议意见。各单位、企业和个人在征集意见期间,可通过当面、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材料,单位、企业应在书面材料上加盖公章,个人应署实名并附联系方式。
泸州市2024年住房发展年度计划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适应我国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的新形势,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住房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建房函〔2024〕20号)和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住房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川建房函〔2024〕762号)文件要求,建立“人、房、地、钱”要素联动机制,实现以人定房,以房定地、以房定钱,进一步健全住房供应体系,改善住房供求关系,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暂行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80号 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暂行办法 (2018年3月2日国土资源部令第80号公布,根据2019年7月16日自然资源部第2次部务会《自然资源部关于第一批废止和修改的部门规章的决定》修正)
泸州市物业管理条例
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泸州市财政局 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家税务总局泸州市税务局 中国人民银行泸州市中心支行 关于印发《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 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
关于印发《泸州市商品房预售资金 监管办法》的通知
《支持协调发展税费优惠政策指引》转自国家税务总局官网
《支持协调发展税费优惠政策指引》政策原文,转自国家税务总局官网。 协调发展是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内在要求,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衡量标准,要求坚持统筹兼顾、综合平衡,补齐短板、缩小差距,努力推动形成各区域各领域欣欣向荣、全面发展的景象。为深入贯彻落实协调发展理念,增强发展的平衡性、包容性、可持续性,促进各区域各领域各方面协同配合、均衡一体发展,国家实施了一系列税费优惠政策。税务总局按照享受主体、优惠内容、享受条件、政策依据的编写体例,从区域协同发展、城乡一体发展、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平衡发展、经济社会统筹发展等四个方面,梳理形成了涵盖216项支持协调发展的税费优惠政策指引。
节俭养德建筑节能行动实施方案
坚持以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统领,突出节俭养德主题,抓住建筑领域节能节水节电、资源循环利用等重点环节,加强宣传引导与教育实践,树立正面典型,曝光反面案例,倡导建筑领域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良好风气,形成有利于资源节约、环境保护的社会环境。
关于规范房地产经纪服务的意见
房地产经纪对促进房屋交易、提高交易效率、保障交易安全具有重要作用。近年来,部分房地产经纪机构存在利用房源客源优势收取过高费用、未明码标价、捆绑收费、滥用客户个人信息等问题,加重交易当事人负担、侵害其合法权益。为规范房地产经纪服务,加强房地产经纪行业管理,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现提出以下意见。
新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
为加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以下简称质量检测)管理,根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制定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检测机构)资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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