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的过户是一个关键的环节,但在特定情况下是可以撤销的。例如,当房屋买卖合同是基于重大误解或在不公平的情况下订立的时,就可以申请撤销。此外,如果一方采用欺诈手段,导致对方在不真实情况下进行法律行为,受欺诈方也有权要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然而,通常情况下,二手房的过户是不容易撤销的。因此,在进行二手房交易时,必须认真考虑各种情况和细节,以确保交易的安全性和合法性。
二手房过户的注意事项:
1. 过户当天,与贷款银行办理人一起,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二手房买卖合同、房产证原件前往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
2. 在过户时,房产估值会由专门评定部门进行评估。
3. 一定要保存好取件单,无论在任何情况下,都要确保资料完整。
4. 在过户当天,确保所有需要的资料都准备齐全,否则缺少任何一项都可能会带来后续的麻烦。
5. 买卖双方必须都到场,并核实合同上的内容。如果一切正常,双方可以在合同上签字。
6. 在提交过户所需资料时,务必核对是否齐全。如果有任何材料不足,最好在过户前提前准备。
需要准备的二手房过户材料:
前往办理过户手续时,原房主夫妻双方需要一同前往,带上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契证、结婚证(单身需携带单身证明)。买方只需携带身份证即可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还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 登记申请书;
2. 申请人身份证明;
3. 房屋所有权证书或房地产权证书;
4. 证明房屋所有权转移的相关材料。
根据具体情况,可能需要提供其他必要的材料:
1. 若单位购买私人住宅,需提交单位法人或组织资格证明(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法定代表人办证委托书(收件窗口领取),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若非住宅性质的房屋转移,还需提交土地使用权证书;
3. 如果当事人不能亲自办理,需要出具委托书或公证书,受委托人需出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 若房屋已出租,且购买方非承租人,需要提供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证明;
5. 若有共有权人,需要提供共有权人同意出售证明和共有权证书;
6. 若经法院判决转移所有权,需要提供法院判决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注意,以上要求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在办理过户手续前咨询当地相关机构以获得准确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