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部分使用政策的通知》政策解读(三)
2023-04-19

(五)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所购房房龄

缴存职工家庭申请再交易房(二手房)贷款的,所购住房房龄不超过20年,房龄与贷款年限之和不超过40年,且贷款年限不超过所购住房剩余的土地使用权年限。

解读:申请二手房贷款的,最长贷款年限不超过25年,其中男性不超过65岁、女性不超过60岁。缴存职工家庭所购住房房龄(从房屋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日起算)不超过20年,房龄与贷款年限之和不超过40年,且贷款年限不超过所购住房剩余的土地使用权年限。

情形一:张某今年30岁、性别男,购买一套房龄18年、剩余土地使用权年限50年的二手房,他的最长贷款年限计算方式如下:

房龄与贷款年限之和不超过40年

不超过二手房最长贷款期限25年

不超过剩余土地使用权年限

男性最长贷款年限不超过65岁

最长贷款年限

40-18=22

25>22

50>22

65-30=35>22

22

 

情形二:李某今年40岁、性别女,购买一套房龄18年、剩余土地使用权年限50年的二手房,她的最长贷款年限计算方式如下:

房龄与贷款年限之和不超过40年

不超过二手房最长贷款期限25年

不超过剩余土地使用权年限

女性最长贷款年限不超过60岁

最长贷款年限

40-18=22

25>22

50>22

60-40=20<22

20

 

(六)灵活启停公积金贷款发放轮候制度

公积金中心应根据资金流动性、受理贷款未发放数量及房地市场行情等研判情况,灵活启停公积金贷款发放轮候制度。当个贷率高于或低于85%时,予以重点关注,跟踪监测,制定预案,适时启停贷款发放轮候制度,以防范资金流动性风险发生。

解读:本条政策是对泸州市第十二次管委会批准公积金中心实行公积金贷款放款轮候制度的一个补充完善,公积金中心可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启停公积金贷款发放轮候制度,以确保资金安全平稳运行,防范流动性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