谨慎!违规提取公积金,将面临惩戒甚至付出惨痛代价!
2024-03-01

昨日,成都住房公积金中心在官方公众号上再度强调了打击违规提取行为的决心,并通过两个实际案例揭示了违规行为的严重后果。他们提醒广大市民,切勿被不法中介以“代办公积金”、“公积金提现”等名义所蒙骗,否则所要付出的代价绝不仅仅是高额的“手续费”。


案例一中的小李,向成都公积金中心提交了偿还贷款本息的公积金提取申请。但在审核过程中,工作人员发现其提供的借款合同和还贷明细均属伪造。面对工作人员的询问,小李承认了自己曾委托不法中介伪造提取资料,并支付了高额的“手续费”。对此,成都公积金中心选择了报警。最终,小李被当地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五日和罚款的处罚。
案例二中的小丁,也抱有同样的侥幸心理。他在中介的陪同下,来到成都公积金中心申请购房提取。然而,工作人员在核验其资料时,发现其提交的结婚证等材料均为伪造。随即,工作人员拨打了报警电话,小丁及其陪同的中介被移送至当地公安机关接受进一步调查。据了解,小丁为某国有企业职工,企图通过伪造资料违规提取6.3万元的住房公积金,并承诺给予中介不低于提取金额50%的“手续费”。
根据(建金【2018】46号)文件的规定,对于违规提取公积金的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记录其失信行为,并随个人账户一并转移。对于已提取的资金,将责令其限期全额退回,并在一定期限内限制其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和贷款。对于逾期不退回的,将被列为严重失信行为,并向相关管理部门报送失信信息,实施联合惩戒。若违规提取行为涉及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的缴存职工,且情节严重,还将向其所在单位通报。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也明确规定,对于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行为,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那么,在哪些情况下,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呢?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在本市无房且租房自住的;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为拥有所有权的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
职工遭遇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
离休、退休的;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出境定居的;
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两年仍未重新就业的;
非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未在异地继续缴存,账户封存或托管满半年的;
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由职工的合法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提出申请)。
成都住房公积金中心再次强调,只有符合上述规定的情况,才能申请提取公积金。希望广大市民能够遵守相关规定,不要轻信不法中介的虚假宣传,以免付出沉重的代价。